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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帮助市民延期交房法律维权

时间:2018-12-08 18:46:42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房子延期交付,开发商对业主交房时间上的损失进行赔偿,本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最近广州市的刘先生却不爽快,昨日专门求助本报,希望能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逾期交房赔付标准不同引纠纷

  刘先生在世纪天乐商厦买了一间商铺,签订的合同交房时间是2011年9月1日,但是开发商延期到今年6月份,才陆续与业主们办理交房手续。在2011年12月,开发商委托世纪天乐管理公司又与刘先生签订了商铺出租协议,从今年5月1日开始刘先生的房子收取租金。

  今年,开发商对业主展开逾期交房赔偿,对刘先生只赔付2011年9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损失,而对那些没有把商铺租出去的业主赔付则从2011年9月1日算起到2012年5月1日。对这样的赔偿结果,刘先生认为开发商对他的赔付也应该算到2012年5月1日。

  开发商代表王经理则表示,刘先生在2011年12月份的时候已经把房子租出去了,对房子已经开始使用,属于交付范围内,12月份之后就不在赔付范围内。

  律师建议协商解决

  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记者咨询了广州的相关律师专家,来听一听他们的意见。

  广州律师认为:“虽然他租出去了,但(到今年5月份的时候)一直并没有租金啊,开发商应该赔偿到今年5月。建议,双方最好还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实在解决不了的话,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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