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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 骗人钱财被判有期徒刑十年

时间:2018-12-05 23:19:16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谎称自己享有海口一公司股权,先后以转让股权、以股权抵债的方式诈骗他人668400元,何某为此付出十年牢狱的代价。

  2013年6月2日,现年28岁的何某因赌博输钱,便向欧某辉谎称自己持有海口一公司20股的股权,并伪造股权证书,收取欧某辉支付的7股股权28万元,何某以支付股权分红款的名义陆续支付欧某辉5万元。2013年6月10日,何某向欧某辉的丈夫周某万借款10万元,同年10月8日,周某万提出以股权抵债,与周某万签订协议以3股股权抵消10万元债务。9月至12月,何某又以股权抵债的理由向周某万共借款20万元、向欧某辉借款10万元。2014年1月 23日,何某向欧某辉、周某万夫妇坦诚自己没有股权之后,因无力还款,被夫妇俩扭送公安机关。

  龙华法院一审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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