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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如何确定

时间:2019-03-02 16:13:05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第二条,第三条,供养亲属包括近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这些人员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方可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广州工伤律师批注:须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律师批注:祖父母和孙子女级别必须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母和子女不在世的方可申请。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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