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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及基数计算

时间:2018-11-25 23:26:59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分为工作日超过8小时的超时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年休假加班工资,广州劳动律师总结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列出法律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法定休假日为11天,分别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五一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和国庆节3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法律依据,需要先计算出小时工资
    根据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日工资、小时工资的计算方式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那么
   1、超时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工资×150%;
   2、双休日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日)工资×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延长的工作时间×小时(日)工资×300%
   4、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应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200%---杨浩律师注:通常未休年休假单位会发放当天工资,未发放的为200%。

 

 

      法律规定存在加班的事实之举证责任在劳动者。因此,劳动者要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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