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律师网! 网站首页  在线招聘  关于我们  

广州律师网

热门链接: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广州律师网首页 > 工伤劳动 > 工伤赔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时间:2019-01-19 10:28:53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计发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费用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符合标准的100%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住院期间伙食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的70%

 

工伤保险基金

交通、住宿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按因公出差标准

 

器具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当地标准报销

工伤保险基金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

参照当地同等级标准

 

用人单位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工资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工资待遇

原工资福利(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鉴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本人工资

用人单位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

一级

27个月

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一级

60%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护理费可一次性计发10年)

工伤保险基金

二级

50%

三级

40%

四级

30%

赞一下

 

相关文章  
 
知名律师团队推荐  
杨浩合伙人律师 杨浩合伙人律师
咨询电话:15800009001(微信)
专攻刑事案件: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首页
  • | 招揽英才
  • | 合作加盟
  • | 法律声明
  • | 意见建议
  • | 关于我们

  • 封华清律师(民商事):18589275824,杨浩律师(刑事案件):1580000900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层
    Copyright ©2022 广州风度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邮箱:709408237@qq.com QQ:709408237 粤ICP备202109051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