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计发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费用
住院费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符合标准的100%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费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药费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住院期间伙食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的70%
交通、住宿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按因公出差标准
器具护理费
辅助器具费
国家规定的标准
按当地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
参照当地同等级标准
用人单位
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工资
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工资待遇
原工资福利(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鉴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本人工资
伤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
一级
27个月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五级
18个月
六级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伤残津贴
90%
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85%
80%
75%
70%
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
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60%
生活护理费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护理费可一次性计发10年)
50%
40%
30%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