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保全申请 |
时间:2019-02-01 23:40:54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广东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天河区凯华国际中心xxx室。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职务:董事长 被告:广州市xx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xx路26号。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归还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并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51938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12月21日暂算至2018年10月18日),其后顺延,款清息止。 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事实与理由 2017年12月,被告就广州xx国际大酒店改造项目(精装修、安装施工)工程向原告等单位发出定向邀请投标。原告获悉后,依被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2017年12月15日缴纳了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参与了其后投标工作。2017年12月16日,工程开标后,原告未能予以中标。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被告应在其后的3个工作日内,即2017年12月20日之前退还所收的500000元保证金,但被告一直占用该款,屡经催讨,至今不予返还。 综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具状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举 证 目 录
1 招标文件、工程邀标函、投标须知,证明被告对万行国际大酒店装饰工程进行招标事实;被告承诺的对未中标的工程投标保证金返还的日期。 2 中国工商银行业务委托书回执,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500000元投标保证的事实。 举证人: 年 月 日
诉讼保全申请 申请人:广东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天河区凯华国际中心xxx室。 法定代表人:张三 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广州市xx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xx路26号。 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被申请人存放银行中存款 55万 元部分。 2.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等同价值的财产。 备注(被申请人财产及银行账户):工商银行银行xx支行:账号2000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诉请被申请人归还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为确保申请人所诉债权得以实现,特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此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广东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广州市xx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因被担保人可能错误的保全,对被保全人造成的财产损害 ,担保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财产: xxxxx
此致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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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浩合伙人律师 咨询电话:15800009001(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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