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委托,出庭维护其合法权益,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围绕当事人诉讼请求,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婚姻问题
鉴于原被告皆同意离婚,且显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之情形,人民法院应判允离婚。
二、孩子应当判由男方抚养
首先,原告没有稳定工作和生活来源,无法照顾孩子。
其次,被告此前一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收入稳定,一旦工作后能够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其父母也能够积极帮助其照顾孩子。
再次,原告有哥哥,大家庭中已有孙子,被告大家庭中仅有李xx一个孙子。按照中国传统观念,婚生子不论在哪里都是姓李,都是李家的后代,对于父亲和爷爷奶奶来说都十分重要。将婚生子交由男方抚养更能调和两家人的矛盾,也更能维持均衡。作为唯一一个孙子,被告一家人自当全力照看,原告也完全不用担心孩子会受苦。
最后,婚生子是男孩,更需要父亲的角色认同,尤其处在3、4岁自我意识快速发展的阶段。女方尚还年轻,也不应为了孩子而放弃自己的事业和幸福。
代理人曾见过很多女方为了孩子付出太多,最终难以坚持不得不将孩子送回男方抚养,不仅自己身心疲惫,还耗费了大好青春。代理人恳请原告综合考虑自身及两家人的诉求,考虑下一个人带孩子的艰辛,您还年轻,没必要独自背负一切,孩子给男方抚养并不表示您就不是孩子的母亲,无论在哪里,您都是孩子亲生母亲。考虑到女方的经济困难及现已年逾三十,若原告同意,代理人也会做足男方工作,让男方给与女方一定的补偿,同时减免女方抚养费,并承诺随时安排原告探视孩子。
二人婚姻至此,即使有些不快,也始终伴随着快乐,至少诞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此前种种纵使一方不对,也不必再去纠缠,现如今一切为了孩子,孩子过得好是父母共同的愿望。请原告三思。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同答辩状意见。
若女方在孩子抚养方面给与让步,被告同意提前支付共同债权,其后待债权到期后由男方自行主张。
综上意见,望合议庭予以采纳
代理人:杨浩,电话:1353501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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