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州律师网! 网站首页  在线招聘  关于我们  

广州律师网

热门链接: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广州律师网首页 > 离婚继承 > 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需要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

时间:2018-12-06 22:22:42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原告在选择诉讼离婚时,需要考虑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婚姻律师将从国家规定和实际执行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根据我国200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涉及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虽然是我国目前涉及离婚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但从法院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却有很多不同之处。其中做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当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时,很多法院的法官往往并不要求当事人按照0.5%交纳诉讼费。如北京地区法院的立案庭法官在接到原告的离婚起诉书后,通常不核实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而是按照简易程序的每件75元收取诉讼费。当然从理论上说这并不是最终的应交费数额,因为具体负责审理您离婚案件的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一旦查明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后仍有权要求您补交诉讼费,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费。但是实际上真正这么做的法官极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法官直到您拿到判决书都不会再提补交诉讼费这回事儿。当然,如果您碰到较真的法官就要单说了,这样的法官确实很少,也说明您的运气不太好。

赞一下

 

相关文章  
 
知名律师团队推荐  
杨浩合伙人律师 杨浩合伙人律师
咨询电话:15800009001(微信)
专攻刑事案件: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减刑缓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首页
  • | 招揽英才
  • | 合作加盟
  • | 法律声明
  • | 意见建议
  • | 关于我们

  • 封华清律师(民商事):18589275824,杨浩律师(刑事案件):1580000900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9层
    Copyright ©2022 广州风度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邮箱:709408237@qq.com QQ:709408237 粤ICP备2021090519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6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