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
电话:38556388
中文简称:金轮所
机构类型:普通所
主管机关:市属所
注册金额(万元):10
成立日期:1995-04-21
电子邮箱:genius@public.guangzhou.gd.cn
主页网址:
http://www.genius-law.com/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克洛维中景大厦2507-2512室
总分所类型:总所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执业证号:244011995104184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4573265108
负责人姓名:赵以敏
执业状态:正常执业
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轮所”)创建于1995年,是广东省设立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金轮所秉承“专业、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朝着 “专业化、团队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执着前行,22年来一直在律师界享有良好声誉。
2017年,金轮所在全省2133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被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广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金轮所于2017年吸收合并了原广东金鹰律师事务所,并设立南沙分所。
目前全所共有执业律师70余人,其中大学教授3人、副教授1人、法学博士7人、法学硕士30余人;各个专业团队的骨干律师均具有丰富的执业、司法或法学教研经验,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深厚的社会基础。
金轮所在多个法律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金轮所进入了36个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及金融机构的专家库、法律服务机构储备库;金轮律师现担任包括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广东省版权局)在内的21个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同时亦担任多个法学研究会、专业委员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专家组成员等职务;有10位律师担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金轮所历来重视实务与法学理论领域的结合。金轮所组建了以法学院教授牵头的学术顾问团队,同时有十余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为高等法学教育提供实务经验和实践机会的重要补充。现金轮所设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两个省级实习基地,同时亦是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金轮所有2位高级合伙人被选聘为广东省律师学院教师,并作为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联合教学单位、为广东省内的实习律师提供培训课程。金轮所每季度举办“金轮法律论坛”,与各界专家进行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金轮所构建了系统的案件处理体系,筹建了支撑业务发展的金轮研究院,设立了政府法律事务部、国有资产法律事务部、金融及资本市场法律事务部、房地产及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家族及财富管理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公司法律事务部、保险法律事务部、民事法律事务部、刑事法律事务部等10个专业部门以及首席律师制度。
金轮律师多次获得行业协会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金轮之金,勇猛坚韧,金轮之轮,砥砺前行。金轮人和衷共济,携手发展,定将打造更专精的团队、创造更辉煌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