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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非法经营罪(一)丨常见行为及处罚标准

时间:2021-08-06 15:05:28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非法经营罪刑法法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各种非法经营行为最低入刑标准:
行为 具体情形 处罚标准
非法放贷 普通情形
  1. 个人累计放贷200万元以上或单位累计放贷100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违法所得8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400万元以上的;
  3. 个人非法向50人以上放贷或单位非法向150人以上放贷的。
2年内因非法放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或者以超过2%年利率实施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1. 个人累计放贷160万元以上或单位累计放贷80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违法所得64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320万元以上的;
  3. 个人非法向40人以上放贷或单位非法向120人以上放贷的。
黑恶势力
  1. 个人累计放贷100万元以上或单位累计放贷500万元以上;
  2. 个人违法所得4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200万元以上;
  3. 个人非法向25人以上放贷或单位非法向75人以上放贷的。
黑恶势力且2年内因非法放贷受过行政处罚2次或者以超过2%年利率实施放贷行为10次以上的
  1. 个人累计放贷80万元以上或单位累计放贷40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违法所得32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160万元以上的;
  3. 个人非法向20人以上放贷或单位非法向60人以上放贷的。
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非法经营烟草
  1.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 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 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普通情形
  1.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2. 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1. 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 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 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
  4.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经营外汇 同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案件标准。
非法出版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 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 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 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
  1. 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赌博机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 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其他法律法规未列明的非法经营案件
  1. 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 接近上述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2. 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
  3. 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结语
  非法经营罪是典型的“口袋罪”。公安侦察机关常常会存在错误适用非法经营罪的情况,将属于非法经营而尚未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适用的范畴。笔者提醒各位读者,只有在充分了解非法经营罪的法律规定、类似非法经营行为的性质特征,才能在自己的经营过程中加以注意,严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杜绝行为越界违法之情况的发生。
  笔者的团队近期接触了不少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笔者发现许多当事人经常是自己处于“非法经营”而不自知,直到公安叩响家门,才猛然醒觉自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因此,笔者将实务中一些比较常见的非法经营情形以及其相对应的立案、处罚标准作整理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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