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汉中市宁强县二郎坝镇水田坪村某组村民李某为堂弟李某某帮忙卸装载在农用车上的木头时,不慎被滚下的木头砸中,致其当场身亡。李某之妻智力障碍,是贫困户。事发后其亲属情绪非常激动,把死者遗体停放在李某某家门口,并搭起了简易的灵堂,致使矛盾加剧。
该村法律顾问,宁强县城区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马文斌接到村干部的求助电话,火速赶到事发现场,在与村干部简短沟通后,明确了这是一起因义务帮工过程中致帮工人死亡而导致的突发事件,做为被帮工人的李某某应负该起事件的主要赔偿责任。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地与被帮工人李某某进行了思想交流,并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之后,工作人员与死者亲属代表进行了沟通,并协助村镇干部展开了为期三天的艰辛调解,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李某某一次性赔偿李某的亲属死亡赔偿金共计27万元(包含安葬费在内)。至此,案结事了。村法律顾问又一次在调解农村民事纠纷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