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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致18人死亡4.24特大纵火案一审宣判

时间:2019-02-08 20:15:28  来源:02064广州律师网  阅读:

  2018年9月11日下午,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纯露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放火罪一审判处刘纯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4月23日,被告人刘纯露与朋友黄某等人来到广东省英德市英城茶园路的一娱乐厅(KTV)唱歌喝酒。期间,刘纯露进入同楼层的另一厢房内,向一女服务员张某表白遭拒,心生怨恨,随后刘纯露与邓某明谈买卖灵芝生意时,被邻坐的邓某某打岔而导致交易不成,心生恼怒,扬言要放火烧掉KTV。

  次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来到该KTV一楼大厅,将停放在该处的自用摩托车输油管拔掉,不顾同行黄某等人的阻拦,用打火机点燃地面的汽油。汽油发生猛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摩托车等物品引燃。刘纯露放火后逃离现场。在该KTV二楼、三楼的18人因没来得及跑出、吸入高温浓烟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有4人被消防人员救出。2018年4月24日10时许,刘纯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纯露故意放火,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及他人财物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被告人刘纯露因日常个人感情琐事不满而故意放火,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性质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经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应对其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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