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广州地区抢劫罪量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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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 |
具体情节描述 |
量刑幅度 |
参考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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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节 |
抢劫1次的 |
4—5年有期徒刑 |
4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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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2次的 |
7年有期徒刑 |
7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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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三次既遂或者抢劫数额达2万元 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没有造成残疾的 |
11—12年有期徒刑 |
11年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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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轻微伤 |
加6个月 |
加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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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轻伤 |
加1年 |
加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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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级一般残疾、严重残疾、特别严重残疾的 |
分别加3个月、1年、2年基准刑 |
分别加3个月、1年、2年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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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重伤 |
加2年 |
加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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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数额超过2000元的,每超过3000元的 |
加1年 |
加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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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重情节 |
持棍棒等器械抢劫的 |
加20%以下 |
加基准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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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管制刀具、斧、锤等凶器犯罪的 |
加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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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抢劫(不包括转化型抢劫中的前罪) |
加基准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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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多人但不构成多次抢劫的 |
加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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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情节 |
确因生活、学习、治病急需而抢劫的 |
减30%以下 |
减基准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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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或者伙同他人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
减基准刑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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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少量财物(500元以下) |
减基准刑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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